《為信仰隱忍,為正義發聲,護香火、護信徒、護真相》之二
經過一天,愛珊的心情緩和了許多,謝謝許多鄉親朋友打電話或是臉書留言關心,讓愛珊覺得不是孤軍奮戰,而是在為鄉親做一件「對的事」。
關於「豐原慈濟宮-五朝清醮章程」,經知情人士提供資料發現,僅在112/11/24的委監聯席會議上提起委監的職務捐,之後便跳過五朝清醮的組識章程審議,直接進入臨時動議。
1.請問:關於「五朝清醮章程」的起草、及制定計劃內容是什麼?
2.請問:為什麼關於「五朝清醮」沒有委員會審議的相關會議記錄?
3.請問:「五朝清醮」的所有規劃及制定是不是僅少數人決定?不然為什麼大部分的委員、監察人及信徒代表都不知情?
以上三點我想請問豐原慈濟宮主委?可以給大家一個答案嗎?
根據「豐原慈濟宮組織章程」
第五條:本宮以信徒代表大會為最高議事機關,大會閉會期間由本宮(管理委員會)執行管理。
第七條:本宮信徒代表應遵守本章程及本宮各項會議議决之義務。
第十三條:信徒代表大會職權如下:
第二項:聽取本宮工作報告及詢問。
第三項:審議年度工作計劃及收支決算、預算。
第六項: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
我再一次請問豐原慈濟宮主委?您可以給大家一個答案嗎?
愛珊也再次呼籲相關管理單位應該要負起管理監督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