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珊在議會-財政經濟委員會質詢看這裡👀

昨天愛珊在財政經濟委員會關心房屋稅務問題

近日愛珊服務處收到民眾陳情,民眾在后里開工廠10多年,最近地稅局再次稽查後將民眾的工廠從「鋼鐵造」認定為「鋼骨造」,要多徵收50多萬元左右的稅金😱,依據民眾收到的公文顯示,工廠建照在縣市合併前由台中縣政府核發的建照上面記載為「鋼鐵造」,讓民眾非常納悶,怎麼縣市合併前是「鋼鐵造」的廠房在縣市合併後就成了「鋼骨造」;而且鋼鐵造還分成「H鋼、C鋼、角鋼」這些,對於主要為稅務專業的地稅局承辦同仁來說,認定工業設施上的標準應該是屬於「專業外」,是否容易造成民眾與承辦人員之間溝通不良😵‍💫

對此,地方稅務局局長沈政安回應,建築相關結構的確非稅務員專業,所以基本上對於房屋結構的判斷,會先依使用執照上記載為主,如果未記載或沒有使用執造,稅務人員會到現場勘查,並透過納稅人民眾陳述意見給予協助做綜合判斷,盡量與民眾達成共識,若仍有爭議,實務上會尋求專業請結構技師做認定。

愛珊建議對於這類縣市合併前後的課稅標準及建築結構的判定問題,我們的行政體系是不是可以比照在法院的訴訟過程,當之前的結構與現今稅率計算方式不一樣的時候,地稅局應主動函詢相關單位說明當初結構判定是不是有問題,多一層檢核空間,而不是讓民眾尋求救濟不應只能行使訴願,跑到焦頭爛額😵

另外,房屋的標準單價認定不同就直接影響了民眾房屋的稅率,光是上述所提到的結構認定改變,稅率就差將近一倍之多😱;根據「台中市30層以下房屋標準單價表」,以鋼骨造住宅為例屬於第三類,單價從4400元起,但第四類的工廠等竟然是3340元,而住宅甚至是跟學校、體育館等可以有收入的機構保持一樣的標準!不只是鋼骨造,連加強磚造住宅都比工廠多了700元,每年坪數這樣換算,對民眾而言是不小的數目;好奇地稅局是以什麼做爲分類依據? 單價表中的第五類又是什麼?

地方稅務局局長沈政安說在「房屋」這個類別裡,第三類類別又分為五類但每一個類別所涵蓋多少類型的房屋標準是全國一致的,把鋼骨造分為如此多種類別,是反應各種建材的單位成本,而建築本身的用途在此只是做為一個大項目的歸類。房屋「稅基」為房屋的課稅現值,現值乘以稅率後等於房屋稅的稅額,上述提到的各種結構是指房屋的稅基部分,而「稅率」是依照用途別,而第五類別包含所有用途,只要H型鋼或C型鋼都包括在內。

#台中市議員邱愛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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