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這樣
我未婚懷孕,後來去公證結婚,因為男生經濟不穩定,考慮小孩要出生需要花比較多錢,就在娘家居住,騎樓給先生開韓式小吃,剛開始生意不穩但他也不想去兼職,睡覺休息時間都比我長,那我媽媽看在眼裡當然心疼自己女兒,沒有好好休息甚至做的更多,覺得他不勤奮又懶,所以媽媽對他有所不滿,男方又不知檢討還對長輩大小聲,之後更是誇張到都沒叫人,讓我很難做人,男方沒有支付任何家裡面開銷,打掃工作也都沒做過,我挺著大肚子早上賣早餐,晚上幫他賣韓式小吃做到生產!
我在醫院待產,他也是一下要去台中朋友家搬東西、晚上還說要回家洗澡,我在最需要人陪的時候他讓我獨自面對,
精神跟情緒上的不穩定導致我生完一直高血壓降不下來,都要吃藥控制,去月子中心期間我要擠母奶導致睡眠不足,也沒主動幫忙送母奶或是洗器具,就都在那邊看電影像在住飯店!他沒讓我好好休息還要受他的精神折磨,導致我切水果切到手逢了三針,每天都在哭覺得委屈!有想離婚
月子做完他說他要搬出去住,我一個新手媽媽自己帶小孩,她哭我也哭,腸絞痛一哭就是三小時,努力慢慢學習,壓力好大,加上沒有愣一半分擔,產後憂鬱,早上就幫忙家裡早餐店,很辛苦熬到現在小嬰兒五個月大,男方卻來說要重新開始!在最煎熬的時刻卻沒看到人影,只想同甘不想吃苦!我只想趕快劃清關係!
其實在他搬離開的時候我就有提離婚,一方面是他從結婚到我生完小孩過程中言語溝通常爆出一堆,不負責任的話讓給我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與委屈,這讓我一點都不想與他維持婚姻!再者是因為他一開始主張不願意撫養孩子,因孩子重母姓,後來還說孩子是我要生的別賴在他頭上,我也想透過單親家庭申請公立托嬰可以節省小孩開銷,所以我也不斷要求離婚,他卻跟我說時間還沒到!是否可以合理懷疑,他蓄意等他被迫離職讓自己經濟弱勢,而向我提出財產均分..
我懷孕到現在孩子的所有費用都是我一人承擔,他總是說有多餘的錢會幫忙分擔經濟,但是他卻從未積極多付出勞力去賺錢貼補開銷,他選者去賣車領基本底薪他自己在外面住也沒有關心過我們母女,孩子開銷他都沒支出!
請問這樣可以算被惡意遺棄嗎?是否可以強制離婚?
男方是賣車的現在是非自願離職,工作不穩定,他說離婚叫弱勢的一方可以提出財產分配,
他要求夫妻財產均分!
請問他重來沒有付出過,任何家裡開銷,也沒分擔家務,更沒有照顧關心我們母女,這樣的情況財產均分會成立嗎?